【中華百科全書●新聞●新聞自律】
新開自律(PressSelf-regulation),是由新聞界先行建立嚴格的專業標準,在維護國家安全,保障社會利益,尊重個人權利的大前提之下,享受新聞自由;
並由新聞界或新聞界以外之學者專家,建立組織,執行規約。
新聞自律係由新開界自動自發的共同約制,其範圍可包括一切新聞報導、副刊及廣告,自律的重點不僅包括對國家安全直接或間接危害等因素,舉凡道德倫理、善風良俗,亦均可為自律的標準。
故新聞自律的推行,表現新聞界自求進步的決心與願望,其基本的動力是道德意識與責任感;
較諸由政府執行新聞檢查,顯有主動與被動,積極與消極之不同。
新聞自律制度,導源於社會各界之批評與新聞界之自覺。
在西元十九世紀末葉,由於新聞自由之濫用,引起社會之詬責,而新聞界領導者紛紛檢討。
建立自律組織者,以一九一六年瑞典報界成立報業榮譽法庭為最早。
第二次世界大戰間,美國新聞自由委員會成立,一九四六年,英國下院新聞自由皇家委員會成立。
後來其他國家亦紛紛成立自律或評議等組織。
我國在民國六十二年組成報業評議會,執行報業自律任務。
(方蘭生)
引用:http://ap6.pccu.edu.tw/Encyclopedia/data.asp?id=82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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